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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簽約長者

資格

65歲以上的長者,無子女並符合下列條件者:

1、住進安養、養護機構或護理之家。

2、依信託法與銀行信託部完成簽訂安養信託契約書

3、與本會簽訂生活委任契約書,並經法院或律師認證。

4、具有高尚品德,謙卑和睦,有愛心。 

 

成為簽約長者的優先次序

服務「簽約長者」的工作是繁重的,本會將視財力及人力盡可能的擴大服務對象。若超過本會負荷能力時,本會將考慮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優先成為簽約長者:

1、年邁體衰立即需要得到本會服務者。 

2、已登記為「預約簽約長者」者。

3、平時經常參與本會活動或對社會貢獻愛心者。

4、有器官捐贈卡者。 

5、願意在病末時選擇安寧緩和醫療者。 

6、親友及相關人員都同意者。 

成為「簽約長者」比較複雜,要經過審核,說明權利與義務,雙方認為合適才簽約,簽約後始能成為「簽約長者」。請先來電洽詢,預約面談時間:(02) 2600-6099  關懷服務部。

對於「簽約長者」本會將盡最大努力提供愛心服務。希望被服務的長者,也要有愛心、耐心、責任感、高尚品德及體諒的心,並能積極參與本會活動,一起成長、做愛心。

 

欲了解本會對「簽約長者」之基本服務,請點閱「簽約長者」繼續閱讀。